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不断巩固拓展巡察工作成效,更好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12月20日至22日,党委巡察办公室牵头,联合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组成由正处级巡察专员李定旺担任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芳、纪委第二综合室主任柳冰、党委巡察办副主任宋威担任副组长的督查组,对第三轮巡察的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教育培训学院8个党支部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同时对整改效果进行质效评估。
正处级巡察督查专员李定旺对《关于对学校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介绍了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党委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照巡察整改台账,就整改措施、整改成效逐条进行说明。工作组成员通过查阅整改方案、台账、报告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并对未完成事项与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截至目前,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督查组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对8家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的质效评估。
总体看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能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推动学校发展的强烈责任感齐心协力落实整改责任,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整改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局面。
督查组强调,在整改成果上要务求实效,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短期内无法完成的个别问题,要持续推进不懈怠,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通过高质量整改提升,助推“双一流”创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