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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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翠华   时间:2024-05-10 15:59  来源:党委巡察办公室   

相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效,按照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由党委巡察办牵头,联合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学校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效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5225月24日

督查对象

粮油食品学院党委、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党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党委、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生物工程学院党委、经济贸易学院党委8个单位党组织

三、督查内容

(一)检查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主要包括: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制定、台账建立、整改进展办理情况、建章立制等方面的情况。

测评巡察整改工作满意度被巡察党组织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师生代表等对整改质效满意度测评情况。

巡察整改工作创新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整改过程推出的创新举措及成效。

工作程序

1.成立督查组。督查组由党委巡察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开展督查。督查组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四不两直”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根据质效评估细则,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量化评分。

3.形成报告。督查组对学校第四轮巡察各单位整改情况形成报告,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党委巡察办。

4.汇总上报。党委巡察办将报告整理后,提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对照问题台账项确定落实情况,核实问题办理情况,要针对具体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一一说明,重点检查整改完成率和整改完成质量。需提供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记录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如修订、制定制度文件提供原件(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备查。

    (二)突出工作实效。巡察整改报告要及时进行双公开”,包括以党内文件形式进行党内公开、将整改情况报告在单位网站公开1个月,确保巡察取得实效。通过督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持续巩固提升;对尚未整改到位但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需持续推进的,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将在半年后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

(三)严守纪律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巡察干部“五严格”“六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联系人: 张翠华

联系电话:67758718  18623717997

电子邮箱:dwxcb@haut.edu.cn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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